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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硬制度”确保案件高质量

发布时间: 2016-11-02 11:41:06 来源: 苍溪县纪委

         今年以来,苍溪县纪委加大案件审理工作力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留死角、执纪到位。

坚持受审查人员谈话制度。向受审查人员告知权利、义务,核实案件调查过程,听取受审查人的申辩,对申辩的问题由案件调查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确保调查事实清楚无误,避免“夹生案”。

坚持案件处理反馈制度。深入受审查人员所在党支部讨论,允许受审查人申辩、党支部的党员为其辩护或对没查清的问题提出质疑和揭发新的违纪问题;向与会党员通报违纪事实,组织其学习理解党纪党规,作正确表态发言,使违纪者本人心服、党员群众认可。

坚持案件执行反馈制度。处分决定在3天内送达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及本人,告知申诉复查事项,并在支部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再次听取受处分人员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教育其认真对待组织处理,积极改正错误,为处分后开展回访教育打好基础。

截至10月底,共受理审理案件3838人,审结3838人,申诉案件0件,回访受处分期满的在职党员4名。审结司法移送案件44人,涉案人员全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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